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地质灾害勘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ks8凯发官方网站项目概况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地质灾害勘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1-00308 项目编号:jygz21ca05n0012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地质灾害勘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旧荔湾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以签订内容为准,服务期内采购金额使用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包2(白鹅潭片区 ):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以签订内容为准,服务期内采购金额使用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包3(科创区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以签订内容为准,服务期内采购金额使用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旧荔湾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包2(白鹅潭片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包3(科创区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旧荔湾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白鹅潭片区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科创区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5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招标文件获取邮购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新隆沙西1号3楼 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020-8159428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020-81273371 3.项目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电 话:020-81273371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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