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地块雨污分流和围护结构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ks8凯发官方网站本招标项目“省总地块雨污分流和围护结构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省总地块雨污分流和围护结构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6293905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18024521993 招标监督机构:自行监管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1-5号。 四、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编号: (一)项目规模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包括以下: 一是省总地块雨污分流改造,主要是对省总地块的东、西楼雨污分流改造;二是省总东、西楼围护结构修缮,主要是与省港大罢工纪念馆围墙保持统一性,东、西楼围墙(含伸缩门更换)改造共约344米;三是原卫生间设备间改造,东园门楼旁卫生间和设备间已修建多年,地基被榕树根顶起开裂,存在安全隐患,且卫生间和设备间所在位置不合理,拟将原卫生间和设备间拆除后在广场角落重建;四是东园门楼南面场地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铺装、安装宣传栏和标识牌、原有大树迁移等,改造面积约400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3.招标控制价总价为338.07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8.18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9.89万元。 4.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上述投标招标控制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项目结算时按国家法规计算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为本项目结算价。 5.工程施工费同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及养护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保、运行、养护、维修费用,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五、项目编号:jygz21za06n0020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 6 月22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3-2105房。 2、开标时间:2021年6 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3-2105房。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项目变更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6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方式: 邮箱:jyzbgz@163.com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18617301812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用公账转账并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 收款人: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花岗科技园支行 账号:4405 0140 01090000 0089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以下扫描件至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jyzbgz@163.com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如有)。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格可从http://www.jianyinzx.com/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表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由联合体主办方(设计单位)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要求设置。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5.1.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广东省外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的信息打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方的人员)。 5.1.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时,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方的人员)。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8.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投标申请人登记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资格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62939056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jianyinzx.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四、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十五、其他: 1、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服从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项目规模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设计方案。 十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5 月31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贯彻执行省用工实名及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筑〔2019〕352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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