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实验学校2021—2022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投标邀请函 -ks8凯发官方网站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实验学校的委托,就容桂实验学校2021—2022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容桂实验学校2021—2022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2、采购项目编号:jygz21za30n0059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内容、服务期及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2采购需求内容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的内容。 4.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5、投标供应商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后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6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7 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8 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 8 月1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写字楼406-408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而委托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的); 7、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8、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31日 8 时 30 分至2021年8月31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注: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写字楼406-408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jianyinzx.com/ 11、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实验学校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229967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2220605 顺德分公司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写字楼406-408室 邮 箱:gzjy88001@126.com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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